通知公告Notice

关于带CNAS认可标志认证证书转换事项的说明

发布时间:2019-05-31浏览量:2114

公司于2019513日获得CNAS认可,机构认可号:CNAS C 217-M(信息见: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网——“获认可的机构名录”)


根据《CNAS-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(2018.3.30发布实施),特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:


1. 2019513日开始,经初审、再认证,现场审核通过、推荐批准注册/再注册,符合认可要求专业领域的认证证书须带CNAS标志。(公司获CNAS认可的专业及领域见附表)。


2. 2019513日之前已进行初审、再认证审核,符合认可要求的专业领域、尚未出具证书的认证项目,运营管理部提出“认证信息变更申请书”,相关人员对合同评审、审核方案、案卷评定、认证决定等环节

进行评估、确认后,在“认证信息变更申请书”上签字,并在系统中进行必要的信息更改后,制证人员据此出具带标证书。


3. CNAS标志的证书编号原则见公司《认证证书和认证、认可标志及国际认证证书和互认标识使用控制程序》。


4. 对已发不带标证书,符合证书转换要求的,一般亦结合监督审核或再认证给予换发带标证书(特殊原因除外)。如因其它原因需要紧急换发证书的客户,按照认证信息变更流程,经总经理批准后换发带标证

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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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JCC 2019年度JS第7号文 关于带CNAS认可标志认证证书转换事项的说明.pdf